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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组到普洱市核查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的通知》(国污普办 [2008]17 号)要求,经随机抽取,普洱市景谷县被抽取为国家质量核查样本地。

  6 月21 日 - 6 月24 日 ,国家环保部黄金副司长率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第十核查组一行13 人在省污染源普查办王文义主任及相关领导的陪同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的方式,对普洱市景谷县污染源普查表格的填报质量进行了全面的质量核查。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刀立富、景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卫,分别向国家核查组汇报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市农业局、县农业局分别进行了工作汇报和补充发言。市政府、市人大环资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景谷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汇报会。市委高旭升书记在景谷会见了国家核查组一行,并与黄金副司长进行了亲切交谈。

  国家核查组在路过墨江县时,对墨江县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进行初步查阅。到景谷后,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分别随机抽取了景谷县 20 家工业源样本、 50 家生活源样本和 65 家农业源样本,分四个核查组开展了细致的入户核查工作,核查的内容涵盖了污染源普查的种类、相关原辅材料使用台账、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逻辑关系、平衡关系、产排污系数的计算、生产工艺流程和污染治理设施等方方面面。

  经过二天的紧张工作, 6 月 25 日 ,国家核查组在昆明向省环保局反馈了核查意见。核查组对普洱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普洱市污染源普查表格质量达到了国家要求,同时也指出了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核查组对普洱市的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工作的核查,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遇,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打下了基础。

 

(普洱市环保局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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