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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期 要 闻 |
普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以来,至 5 月 30 日 ,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入户普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市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质量分别于 5 月 23 日 通过了省级核查、 6 月 25 日 通过了国家级核查,入户普查工作之所以能顺利通过审查验收,关键在于: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二是省污染源普查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三是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为确保污染源入户普查阶段工作质量,市污染源普查办着重加强了对各县(区)普查表格的质量把关,主要体现在:
二是讲究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效果 。在普查工作中,我们要求从“慎、勤、细”三方面出发,确保工作效果。“慎”,就是慎重,入户登记本着为普查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好普查数据质量关;“勤”即勤快,要求每个普查员必须逐户登记,同时,也要求县(区)普查办工作人员要勤指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细”即细心,要求每个普查员应细心询问,不遗漏相关指标,更要细心填表,确保普查表的填写规范。 三是注重解决问题,纠正填报差错。 基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所遇到的问题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我们采取了多层面、多角度的方式来解决技术难题。首先,要求认真学习普查工作手册、污染源普查教材、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等,熟悉和掌握污染源普查表中的内容和事项;其次,对疑难问题,进行统一收集、集中研究,并采取与其他州、市沟通联系或直接向国家、省污染源普查技术组咨询的方式解决,针对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采取向上级普查机构请示的方式解决,坚持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工作进度。 首先,按照规范,认真查摆问题。根据省普查办下发的《质量审核手册》对辖区范围内 10 个县(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开展了全面的质量审核工作;其次,修正错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针对各县(区)在污染源普查填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普查办及时反馈给县(区)普查机构,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普查表全部予以否定,要求重新进行填报;第三,加强督促和指导。市普查办及时组织力量对进度不理想、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区),进行现场指导和帮助,县(区)普查机构按要求也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做到了入户普查工作“不落后、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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