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简介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1984年3月成立墨江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股,人员编制4人;1988年墨政发〔1988〕42号文成立墨江县环境监测站,编制5人;1989年10月28日墨政发〔1989〕103号文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13人;1991年墨编字〔1991〕8号文环境监测站定编10人,实有5人;1993年墨编字〔1993〕10号文成立墨江县环境监理站,监理、监测站定编10人,其中,监理站3人,监测站7人,实有5人;1997年11月21日墨编字〔1997〕21文批准,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00年11月15日正式与建设局分开独立建制,定编18人;2003年县级机构改革后,定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局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2004年6月25日墨编字〔2004〕7文重新定编13人,其中,监理、监测两站事业编制5名,经费来源为县财政全额拨款。2005年6月15日止,墨江县环保局实有职工23人,其中中共党员9人,工程师2人,会计师1人,初级技术人员8人。
多年来环保工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不断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辖区内环境质量的逐年提高。经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2002年3月征用土地2.37 亩,2004年6月建筑面积为2681.18平方米的环保综合楼投入使用,总投资360万元(含土地征用费)。
墨江县环保局决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的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努力创建一支高效、廉洁、能打硬仗的环保队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 “ 北回归线上绿色生态经济大县、特色鲜明的哈尼文化展示中心、中国连接东南亚国际大通道上 ‘ 北回归城 ' 精品旅游景区和商贸重镇 ” 的三大目标,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依法行政,为实施墨江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领导及分工
杨发智 局 长 主持全盘工作,并分管人事、财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李安成 副局长 分管环境规划、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来信来访等工作。
徐炜东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法规宣教、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排污费征收等工作。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
1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件;
2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责任书的拟定、管理和考核;
3 、负责人事、职改、统计、档案、车辆调派,综合协调各室、股、站及外部协调联系工作;
4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及行政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拟订和实施;
5 、负责职工生活福利、计划生育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往来的接待工作;
7 、组织本局干部职工政治及业务学习、人员培训;
8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法规宣教股
1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2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3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证件管理工作;
4 、拟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提纲,并组织实施;
5 、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6 、负责组织涉及环境保护全局性工作和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信息发送;
三、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股
1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2 、负责 “ 三同时 ” 制度的监督管理;
3 、负责区域性综合治理、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检查落实、工业污染治理、限期治理项目管理;
4 、 根据污染状况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制订污染治理计划,确定各企事业单位治理项目。
5 、审查治理单位所报治理方案,向治理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推荐比较先进的治理技术。
6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 、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8 、负责办理有关环保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上级领导批转的信访。
四、环境规划财务股
1 、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
3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4 、负责排污费、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的管理。
五、环境监理站
1 、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 、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3 、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4 、负责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
5 、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 、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档案;
7 、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环境监测站
1 、负责提出年度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
2、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依据 ;
3、负责对噪声等污染因素的监测和调查工作,掌握其自然本底水平,分析其污染程度,调查污染原因,提出防治对策;
4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环境科研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变化趋势。
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单位地址:墨江县回归大道
联系电话: 0879-4233157
邮政编码: 654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