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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动 态

普洱市第一次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第四期)

普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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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墨江县立足现状,率先完成污染源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 】为了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墨江县普查办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工作得到了县、乡(镇)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林权制度改革”、“灾后重建”等工作,各部门已抽调出部分人员,再抽选高素质的污染源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困难较大。墨江县普查办立足于现状,克服困难,扬长避短,实行了以下几种方法进行选调:一是严格按照选调“两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选调;二是选用熟悉本县、本乡情况的,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参加过普查工作的人员;三是择优选调年轻有活力的、身体健康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

  截至 11 月 15 日,墨江县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县此次共选调从事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 129 名,其中普查员 117 名、普查指导员 12 名。从配备情况看,工业污染源配备普查员 18 名、普查指导员 2 名,生活污染源配备普查员 39 名、普查指导员 4 名,农业污染源配备普查员 66 名、普查指导员 7 名,平均每个乡(镇)配备普查员数量为 7.8 名、配备普查指导员 0.8 名。从人员来源看,工业污染源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主要来源于县环保局及当地企业中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统计人员等;生活污染源普查员主要从乡(镇)人民政府的统计、卫生、林业、农业、水务、广电、文体等站(所)中抽调,生活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则从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抽调;农业污染源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全部来自县农业部门,以县农环站为核心、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选调“两员”。

  由于当地政府和普查机构的高度重视,这次全县选调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文化水平与业务素质都普遍比较高,绝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他们将接受严格的普查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将被聘为正式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上岗。

 

  【 我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根据《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办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 云环发〔 2007 〕 403 号 ),要求我市在 11 月 30 日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确保我市污染源普查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普查办 2007 年 11 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全面清查工作,并要求各县(区)普查办于 11 月 28 日 前将清查资料一式一份派专人送达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实行双签收。

  此次清查工作呈现出“时间短、经费少、人手缺、任务重”等特点,为此,市普查办将此次清查工作划分为清查任务分解、入户清查登记及数据汇总、上报三个阶段,清查工作以已获取的《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初步摸底调查名单》为依据,以普查小区为基本单位,进行入户清查登记。

  在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办的努力下,目前,我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特别是景谷、景东、镇沅、澜沧、江城等县已经进入入户清查登记阶段,我市有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任务。

 

  【 我市召开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 】为了加强、推进我市各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7 年 11 月 14 日至 16 日,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召开了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各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农业组组长(多为农环站站长)、业务技术骨干(农业污染源普查农业组成员)及市农环站全体职工共 40 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农业局分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李发昌副局长就如何开展好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组的职责、任务、目标等问题作了指示;各县(区)介绍了各自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传达了 2007 年 10 月 18 日云南省农业厅孙海清副厅长在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切实做好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并要求各县(区)回去后认真落实孙海清副厅长的讲话精神,用于指导开展各自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国污普办〔 2007 〕 9 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另外,会议还对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普查员的抽调、工作进度等问题作了具体要求。

  此次会议使各县(区)农业组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进度,为顺利开展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抄报:省污染源普查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

抄送:普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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